正常情況下,故障指示器不動作,故障指示燈不亮。當通過電纜的電流達到故障指示器設定的故障電流值時,顯示器會對由傳感器傳來的電流進行判斷,如果過電流持續不到100~200 ms,則此電流可能是電機起動等因素引起的瞬間起動過電流,不是故障電流,因此顯示器不動作。如果過電流持續超過100~200 ms,則判斷為故障電流,顯示器動作,指示燈閃爍顯示。
顯示器動作后再作一次判斷,如果2 s內電纜電流已恢復正常,說明上級開關重合閘成功,故障點已被排除,恢復正常供電狀態,顯示器回復初始狀態,指示燈熄滅。如果2 s內電纜電流消失,說明故障已引發上級開關跳閘而導致電纜失壓,則確定為故障,顯示器保持動作,指示燈繼續閃爍,直到達到預設的時間限值或受到人工手動復位為止。